日期:2015-05-20 11:49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直辖市级公安机关办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四级及以上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1个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