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5-05-22 10:44
计、货物供应等单位的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中应当设置合理的价格调整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价款支付期限、利息计付标准和日期,确保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作出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当严格执行其规定。
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可以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优惠措施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条件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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