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5-05-22 10:44
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六)否决投标的理由;
(七)评分情况(如有);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二)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一)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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