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5 10:00
资约: 331.30 万元。
2.3 计划总工期为: 6 个月。
2.4 工程地点: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岩门村和万东镇五里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