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渝北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5-05-27 09:43
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5 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工程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重庆市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在渝成立分支机构,且已在重庆市城乡建委办理入渝登记备案,需提供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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