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海尔路(精神卫生中心至机场快速路寸滩长江大桥段及港城C区路口至长安跨越段)改扩建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5-05-27 10:25
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指竣工日期)至今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已竣工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即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独立城市主干道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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