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8 10:27
超过30日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退还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比例的80%,分批无息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5)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