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玄武大道中段、玄武大道南二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5-28 11:11
计的能力(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
(2)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少于2个。
3.2本次招标接受设计、勘察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牵头负责人为设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5年5月28 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jiangjin.gov.cn)自行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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