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2013年第二批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23 13:46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灾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上述2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果投标人同时成为长寿区2013年第一批土地整理项目和长寿区2013年第二批土地整理项目中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投标人必须在这两个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均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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