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1 11:56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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