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二水厂至平山园区DN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1 12:10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外地企业在渝分支机构拟派的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在渝分之机构的在渝注册登记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不少于1个。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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