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1 12:30
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二年(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2个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指酒店或宾馆)。
3.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