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2 09:57
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岩土甲级(并同时具备上述相关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