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3 10:33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之关系不得在该工程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3外地施工企业须按照
“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执行,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3 日起,在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