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用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3 11:27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
3.1.2 对通风设备生产厂家投标资质要求:
1)通风设备(风机)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换算)。
2)通风设备(风机)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
3.1.3通风设备(风机)生产厂家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在我国境内的通风设备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对
11/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7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