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3 11:20
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的保障及维护,目的在于共同推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2、《通知》对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管理作了进一步明确。落实征地资金是保证征地顺利实施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关键。《通知》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未落实到位的,区县政府不得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并强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后严禁挪作它用,确保用地经批准后及时足额兑现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3、《通知》对做好被征地群众住房安置工作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并提出了工作要求。针对我市历年来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