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3 11:20
计需要住房安置的被征地群众多,区县政府建设安置房的任务重,部分被征地群众多年仍在过渡等实际,《通知》对我市现行的征地住房安置方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并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一是要求有关区县认真组织对往年结转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进行清理,并对已动工的安置房,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房屋质量,力争在2年以内建成投用。二是要求区县政府积极推进住房货币化安置,明确从2015年4月起,原则上不再新批准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但对已征求群众意愿或已签订住房安置协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涉及用地并确需建设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