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焊接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4 10:18
集成、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服务。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交货至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2012年1月以来(4000W)激光焊接设备生产业绩不低于5台套。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代理商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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