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4 10:46
前提,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06月 0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