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日期:2015-06-05 1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5年5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修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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