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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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相似的市政道路施工监理业绩。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