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峰灵镇农村居民点环境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5 11:29
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 6 月 5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3/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7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