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8 10:19
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不少于1个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不少于1个。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