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8 10:39
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月8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