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8 11:26
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2015 年06 月13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709429263@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 2015年06 月 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