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9 11:32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使用期限12个月内,按年息10%计息,利息按月支付到承包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承诺借款2000万元到期后一次性划入承包人指定账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或九龙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