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4 11:34
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强化考务管理。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并与平安卡 发证工作相结合。
三、加强培训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要求,认真落实质量安全培训信息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质量安全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等报送至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677462,传真:63853300,邮箱:cqjianguanchu2012@163.com,培训办QQ群:228080858)。
为切实做好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