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1 10:43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移民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有过1个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综合监理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库和枢纽)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市外企业还需提供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