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2 09:58
法,制定基本要求或标准,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二、组织推荐2015年美丽宜居示范村镇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本地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开展情况,按照自愿、择优的原则,组织推荐具有广泛示范意义的村镇作为2015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候选对象(其中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推荐不超过4个建制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推荐不超过6个行政村),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附电子版)报我部。我部将组织专家审查和实地调研,审核后公布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三、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