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15 11:12
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比例的80%,分批无息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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