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6 10:27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 7 月 14 日9时00分至2015年 7 月 14 日10时00分止,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可查阅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本项目开标安排,或开标当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共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