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7 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丰大道、旅游大道、高速互通照明升级工程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会 以 丰发改委[2015]2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龙河东组团龙城大道、旅游大道、高速路互通三条道路。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兴丰大道、旅游大道、高速互通照明升级工程,主要包括龙城大道、旅游大道、高速路互通三条道路路灯工程。道路全长5120米,路灯共计212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