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8 09:43
保证金全额缴纳到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节支行刘家包分理处 账户: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 50001243700050201133 ),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比例的80%,分批无息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