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8 10:01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认为投标人已收到和知晓并确澄清和修改的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投标人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