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东溪镇新场镇姜维路A地块居民还迁统建房(B1、B2栋)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18 10:47
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市外建筑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注:在过渡期内的投标人资质,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
3.4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执行。
3.5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各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在渝备案人员。
3.6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时,其入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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