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9 10:16
不少于5000万,并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1.2投标人在2011年以来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制造商具有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5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1.6投标产品具备国家或行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书。
3.1.7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起,在重庆市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