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9 10:25
有铸造实体的投标人投标;
(6)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对所提供产品5年以上的制造经验,2009年至今,至少有2份单笔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包括使用单位有效证明资料、规格、数量及使用人联系电话,投标设备应有良好使用信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请投标人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7)设备制造商必须在重庆常设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提供售后机构地址、联系人信息);
(8)如果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