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机厂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19 10:25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分包一:
(1)投标人应是设备制造商或有经销资格的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如果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但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4)2010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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