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相关专业规划和 专项规划编制与报批规定
日期:2015-06-24 10:45
,确保各类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适应性。经依法批准后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涉及重大修改的,须经过评估后按原程序报批。

附件:1.专业规划具体类型一览表
2.专项规划具体类型一览表

附件1

专业规划具体类型一览表






范 围


分 类


主 要 类 型






区域型(市域、区县域及跨区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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