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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相关专业规划和 专项规划编制与报批规定
日期:
2015-06-24 10:45
院校、特殊教育、科学研究)、体育(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医疗卫生(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及文物古迹(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规划。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规划,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规划,其他(殡葬等)设施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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