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4 10:45
研预控安排等。编制深度应达到规划管理和控制要求。
(六)专项规划的内容一般包括:各类专项设施的规划原则、发展规模、设施体系布局、用地空间安排、实施时序等。编制深度应达到空间落地和规划管理的要求。专项规划可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但未实施的跨江大桥、穿山隧道、轨道、高速公路、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重要管制空间等内容进行远景发展规模、空间布局的预留预控。
(七)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应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不得违反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之间应相互衔接。专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