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红光二期安置房小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25 10:14
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2011年1月至今)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至少1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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