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5 11:53
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