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6 10:33
有关规定执行(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6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具体包括:对该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