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迎龙医药城(一期)工程(二标段)磷石膏内置填充模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26 11:20
提供所代理厂家的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委托》,且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1.4所投标产品须获得《重庆市建设领域新技术认定证书》,且在《重庆市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新技术)推广项目》内;
3.1.5所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
3.1.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充足、合格的原材料保障并提供相关证明;
3.1.7近三年内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或不低于建筑面积15万平米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3/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