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6 11:34
都县三元镇青杠桠村土地整理项目涉及2-4社。
2.4 各标段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只能就以上3个标段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6日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