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9 10:15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不少于3个工程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按照渝交委路〔2012〕55号《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要求: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故参与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