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8-27 12:07
)设计标准》(DBJ50-052-2020)(以下统称《标准》)等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方标准。现就执行以上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及要求
(一)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项目
1、2020年1月24日后设计标识或竣工标识尚在2年有效期内的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自愿申报后一阶段评价的,标识有效期统一延长7个月。超出有效期的,可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20)或《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要求进行申报。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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