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8-27 12:07
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2020年7月1日前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应按照《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建发z2019{23号)要求申请评价;2020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20)、《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相应星级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
1、2020年1月1日起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