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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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综合统筹和工作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区县编制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好各项专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应引导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开展超低能耗示范,将其增量成本计入建设成本。按照国家《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适应国家星级绿